協助原在陸、港、澳、星或其他國家就讀中小學之臺 生,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俗稱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 返臺學習銜接措施

註冊組長 三, 2020/02/19 - 08:4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1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09005203A號函辦理。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請本市國中小學依下列原則辦理 其在臺學習銜接措施:
(一)長期轉入:如擬轉入本市學校就讀,則依本市轉學機制 辦理,並採認足資佐證其現行年級之相關文件或進行施 測編入適當年級。若為學校額滿年級,則由戶籍所在地 學校協助改分發至鄰近學校就讀。
(二)短期隨班附讀(臨時安置就學期限不得超過一學期):
1、如規劃於學期中短暫返臺銜接學習,則採隨班附讀方 式臨時安置就學,並依現行年級編入適當班級。
2、若為學校額滿年級,則採外加名額方式處理,每班以 外加1人為限,請額滿學校併同寒暑假學生轉入編班作 業時程開放登記,於登記截止後進行安置作業。
3、超過外加名額數則進行公開抽籤,並協助未能安置者 轉至鄰近學校安置就學。
4、請學校協助上開學生平安保險納保等學生權益保障事 宜。
三、學生申請辦理上開學習銜接措施時,應檢附戶口名簿(或護 照及居留證)等設籍本市文件、就學及成績證明文件至戶籍 所在地學校辦理。倘學生因疫情無法即時取得就學及成績 證明文件者,請各校檢視戶籍或居留資料後先協助學生入 學安置,並請學生於俟疫情改善後再行補附。
四、請各校於學校網站首頁設置疫情期間資訊公告專區,公布 學習銜接措施,並提供聯絡窗口,以利民眾洽接聯繫。並 提醒家長及學生務必完成14日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後再行 到校。
五、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各校針對返臺就學學生可能產生 之學習銜接及生活適應問題,召開專案會議,邀集學生家 長及導師整體考量學生學習需求後,協助編入適當年級, 並提供學業、生活輔導。
六、開學後,請各校持續落實防疫工作外,亦請引導學生建立 友善學習環境之概念,避免對旨揭返臺就學學生產生標籤 化或差別對待。
七、另針對本市國中小學生因疫情滯留於陸港澳星或其他國家 無法返臺就學者,請學校掌握追蹤受疫情影響學生人數, 開學後若仍無法到校,請各班導師持續關懷並提供課業學 習資源。於延後開學之期間,請鼓勵學生善用各項數位教 學平臺資源,如臺北酷課雲https://cooc.tp.edu.tw/網 站。
八、本案相關詢問,國小部分可致電教育局國小教育科,電 話:02-27208889/1999分機6373;國中部分可致電教育局 中等教育科,電話:02-27208889/1999分機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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