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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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中心109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數學輔導小組輔導員。
(二)臺北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現職教師。
(三)每期至多30人,額滿即提前截止報名。
三、研習日期
(一)第1期:109年4月10日(星期五)。
(二)第2期:109年5月1日(星期五)。
(三)第3期:109年6月5日(星期五)。
四、報名日期
(一)第1期: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星期二)。
(二)第2期:即日起至109年4月21日(星期二)。
(三)第3期:即日起至109年5月26日(星期二)。
五、研習地點
(一)第1期:臺北市士林區劍潭國民小學(臺北市士林區通河街16號)。
(二)第2期:臺北市大同區大橋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2號)。
(三)第3期:臺北市大同區永樂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266號 )。
(四)本研習不提供車位,請多加運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前往。
六、注意事項: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
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三)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
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記。
(四)每期全程參與者核發3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1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
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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