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ㄧ、依據:「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4年11月10日北市教人字第10111437100號函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職稱及名額:
名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本校得予以從缺)。
職稱:約僱幹事。(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預定僱用期間: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錄取人員僱用期滿倘經考核結果成績優良,得依規定辦理續僱。
四、工作待遇:按約僱280薪點,月薪33,908元。
五、工作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萬芳國民小學(臺北市文山區萬和街1號)。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圖書室業務及支援教務處相關業務。
(二)營養午餐收支事項工作。
(三)校園各項公共安全及遊具檢查事項。
(四)全校性會議紀錄及各項會議前置準備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報名資格:未具雙重國籍、年齡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並符合下列資格: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學校工作經驗者。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三)須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即時聽打摘要及圖書館館務系統操作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八、報名日期及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方式,檢同相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 106年01月10日(星 期二)上午9時至12時前,至本校臺北市文山區萬和街1號2樓人事室辦理報名事宜。資料審查合格者參加甄選。聯絡電話:22301232#51
附加檔案 | 大小 |
---|---|
![]() | 87.5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