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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將屆,為防止引發火災等公共安全意外事故,請各級學校加強宣導民眾勿於校園內施放爆竹煙火。
若確有爆竹煙火施放需求,可至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公告之河濱公園開放區域施放(公告開放區域下載處網址:http://www.heo.taipei.gov.tw/ct.asp?xItem=71780&CtNode=49834&mp=106031)
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場地--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管理要點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府工水字第10560377601號
附件:對照表1份
主旨:修正公告「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場地」,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
一、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二、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三、臺北市河濱公園開放特別活動管理要點。
公告事項:河濱公園開放露營、烤肉、野炊、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及釣魚場地如下:
一、露營場地:華中河濱公園露營場(華中橋上游停車場後方指定區),本露營場地已委由民間團體經營。
二、烤肉、野炊場地:
(一)平時開放場地:
1.延平河濱公園:延平宮前廣場指定區。
2.華中河濱公園:華中橋下自行車道北側橋孔指定區(施工中,暫停開放)。
3.道南河濱公園:左岸捷運橋上游堤外停車場與自行車道間指定廣場及左岸恆光橋越堤坡道下圓形廣場。
4.百齡右岸河濱公園:百齡橋下廣場指定區。
5.百齡左岸河濱公園:百齡橋下廣場指定區。
6.成美左岸河濱公園:彩虹橋上游320公尺處至彩虹橋下游130公尺間之親水步道指定區。
7.成美右岸河濱公園:成美長壽橋至麥帥一橋間之親水步道指定區。
(二)中秋節增加開放地點:(開放時間:中秋假期前一日下5時起至中秋假期結束日午夜12時止)
1.彩虹河濱公園:麥帥二橋下指定區。
2.觀山河濱公園:高速公路內湖橋下指定區。
3.美堤河濱公園:大直橋下指定區。
4.大佳河濱公園:大直橋下指定區。
5.圓山河濱公園:中山橋上游溜冰場週邊指定區。
6.百齡左岸河濱公園:洲美大橋下指定區。
7.道南河濱公園:左、右岸萬壽橋下指定區。
8.景美河濱公園:北新橋下指定區。
9.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下指定區。
10.馬場町紀念公園:馬場疏散門廣場前指定區。
11.華中河濱公園:華中橋下未使用閒置空間(施工中,暫停開放)與下游側圓形廣場及光復橋下指定區。
12.雙溪河濱公園:左岸福林橋下及文昌橋下指定區、右岸雨農橋下指定區。
三、燃放一般爆竹煙火場地:
(一)平時開放場地:
1.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睛場(22時至翌日8時及龍舟點睛期間禁止施放)。
2.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
(二)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農曆正月1日)、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及國慶日開放地點:
1.新店溪流域:福和河濱公園(福和橋上游約100公尺範圍內,不含福和橋下投影範圍)。
2.淡水河流域:福安河濱公園(不包括人行道及木質地板區)、關渡水岸公園(不包括自行車道、木質地板及人行道區)。
3.基隆河流域:河雙21號河濱公園(龍舟點睛場)。
四、釣魚場地:除濕地、碼頭(含救難碼頭)及其上下游各20公尺範圍內,與野雁保護區、自然公園(保留區)及各河系丁壩及消波塊不開放外,其餘地點開放。
五、開放特別活動場地區域範圍如附圖或現場標示範圍為準。另開放特別活動場地得視實際需要,公告增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