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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書法比賽原訂於109年5月23日(星期六)辦理,現因疫情全市統一性比賽取消,複賽地點改於各校舉行,並送件參加評比,請務必提醒參賽學生,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複賽辦理方式重點如下:
(一)各校請於109年5月18日(星期一)至5月20日(星期三)派員至教育局連絡箱領取比賽相關文件,請於收到試卷袋後先行打開確認試卷用紙(各1張)上有無承辦學校浮
水鋼印,如無鋼印請攜帶原用紙於5月21日(星期四)前派員至本市承辦學校(五常國小)更換。
(二)請於109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8時50分(比賽時間為50分鐘),由學校自行安排1名行政人員(嚴禁指導老師)擔任監考人員,讓學生獨立完成作品書寫後,
監考人員及參賽選手請於切結書上簽名。
(三)題目小信封袋請勿事先開啟,於5月22日比賽前十分鐘(上午7時50分)再由監考人員開啟後,依「監考說明」進行。比賽需使用承辦學校所發蓋有鋼印之有格用紙(1
張),否則視為無效。
(四)請於109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施測完畢後,將試卷袋彌封,由教務主任、教學組長於彌封處簽名,學校安排專員務必於下午4時前送回「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小教
務處」簽收(地址: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16號),逾時視作棄權。
(五)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擦擦筆、紅色筆、自來水筆或類似自來水筆之筆類(例:秀麗筆)書寫。若遇有爭議之筆種由主辦單位認定不得有
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