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氣棒或維他命棒 危害健康

衛生組長 四, 2017/11/30 - 11:26

一、電子煙係以電子方式釋放含甲醛、重金屬及其他化學物質
之氣霧或蒸氣,製造或形成類似菸品體驗效果之產品,有
使未成年者產生吸食菸品之認知,進而提高提早接觸菸品
之可能性。旨揭「蒸氣棒或維他命棒」具有細長圓筒外型
及長方形,外觀與菸品近似,吸用情狀與菸品同,且使用
後產生之煙霧繚繞,顯具有電子煙重要特徵,不論其名稱
為何,均符合電子煙定義。
二、鑒於電子煙含有尼古丁兼具「成癮性物質」及「戒菸輔助
劑藥品之成分」兩種特性,而「電子煙」大多含有尼古丁
成分,爰衛生福利部於98年3月起即將電子煙納入藥品管
理。政府已跨部會動員,強化各部會之分工,從邊境攔檢
、溯源追查、流通稽查、監控管理、宣導傳播及戒治輔導
等各方面著手,全面防制電子煙之危害。
三、電子煙外型似菸品形狀,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
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
其他任何物品。違反者,對製造或輸入業者可處1萬元以
上5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業者可處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
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含有尼古丁,則屬偽劣假藥,依
藥事法規定,製造或輸入者,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販賣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倘電子煙產品宣
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
」等詞句,即使不含尼古丁成分,亦違反藥事法有關廣告
之規定,可處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銷燬
之。
四、電子煙對健康之危害性:
(一)電子煙含尼古丁具成癮性,且消費者不易控制使用量,
非常容易過量、中毒。
(二)電子煙除尼古丁外,亦含致癌物甲醛、乙醛及其他有害
物質,如丙二醇、二甘醇、可丁寧、毒藜鹼、菸草生物
鹼或其他超微粒子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對使用者可能
產生癌症及其他疾病之健康危害。
(三)電子煙二手煙霧對室內空氣品質的影響,較傳統紙菸更
為明顯,於室內使用電子煙,其煙霧不易揮散,空氣中
除可測得大量丙二醇、甘油、尼古丁濃度,亦伴隨高濃
度的PM2.5微粒。
(四)電子煙會提高「呼吸道及肺部疾病」風險,會使呼吸道
受到損害,並讓肺臟過度發炎。更可能會因為交感神經
的活性被提升,或心臟正腎上腺素的濃度增加,導致心
跳加快,進而引發心臟疾病。
(五)電子煙油可隨意添加,國內外已查獲多起電子煙含毒品
之案例。
(六)電子煙具爆炸危險性,已成為不定時炸彈,爆炸事件頻
傳,引起火災和嚴重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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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