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車候車亭自107年1月1日起為全 面禁止吸菸場所

衛生組長 週一, 2017/12/11 - 14:49

一、臺北市公車候車亭自107年1月1日起為全
面禁止吸菸場所,
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
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
ov.taipei)衛生局公告網頁。

二、旨揭公告實施之日起,同時廢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5年1
2月20日北市衛健字第10501480801號「臺北市932個公車
站之1,150座公車候車亭,自106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
菸場所」公告。

三、貴機關學校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
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106年12月15日刊登),
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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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