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萬芳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第2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多次甄選-第1-3次

人事主任 四, 2018/01/18 - 18:20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幼
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施行細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報名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但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
者,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
(三)第1~3次招考,均以具有幼(稚)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為限。
※第1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無人錄取時,依序辦理第2、3次招考。
三、報名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萬芳國民小學人事室(臺北市文山區萬和街1號2樓)。
(電話02-22301232轉51)。
四、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既經初審通過受理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五、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出具委託書),不受理通訊報名。簡章請上教育局網站或本校網站首頁【http://www.wfes.tp.edu.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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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