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詳情請參閱附件
壹、依據
一、依教育部 105 年 10 月 2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50132570 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辦理。
三、依教育部「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辦理。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本校進修推廣部。
三、協辦單位:本校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參、招生對象
一、6 學分班:由各縣市政府薦派,符合 6 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輔導教師(註 1),需修習「個別諮商實習(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兒
童與青少年問題(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與「危機處遇(危機管理)」。
二、26 學分班: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教師 (含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儲備教師)。
註 1: 自 97 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3 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
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
(含輔系、雙主修)註 2 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註 2:「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
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3 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2 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 2 學分、兒童發
展類 2 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肆、報名方式
一、6 學分班: 一律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薦派報名。
二、26 學分班:自行通訊報名(40350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227 號進修推廣部,
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加註輔導 26 學分班(臺中班)」。
即日起受理報名,105 年 12 月 10 日報名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繳交證件:1.教師證書影本、2.聘書影本、3.在職證明書、4.最高學歷
畢業證書影本、5.相關證明文件。
伍、收費方式
一、6 學分班
教育部補助辦理 105 加註輔導 6 學分班(臺中班),若符合補助資格之
教師者,透過縣市政府薦派報名,若達開班人數,無須付費。
二、26 學分班
(一)每一學分費為 1,900 元整。
(二)報名費 300 元,學雜費為新臺幣 3,000 元。
(三)應繳金額=報名費+學分費+學雜費。
(四)費用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一週內購買「郵政匯票」 (下方請用鉛筆註
明姓名、班別);抬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寄至 403 臺中市西區民生
路 227 號進修推廣部收,信封請註明報名 105 加註輔導 26 學分班(臺
中班),學員自費。
陸、錄取方式
一 、第一順位:現職合格輔導專任教師、第二順位:曾任輔導教師之合格
專任教師、第三順位:合格專任教師、第四順位: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第五順位:儲備教師。
※順位優先者優先,惟逾招生人數時。依「進部服務組收件,先後順
序」錄取。
二 、每班次錄取 50 人(未達 30 人,本部保留開班權利)。
三 、錄取名單及上課地點將公告於本部網站 http://www.ice.net.tw。
柒、上課日期、時間與地點
一、上課日期:實際上課課表,另行公告。
(一)臺中班:
1.6 學分班 預計 105 年 12 月 31 日起~106 年 7 月 31 日止。
2.26 學分班預計 106 年 2 月 25 日起~106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招生地區:臺中、彰化、南投等中部縣市為原則。
二、上課時間:學期中週六或週日;寒、暑假(平日一~五或六),上午 08:
10~12:00,下午 13:30~17:20 上課,每天八小時。
三、上課地點:臺中教育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