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7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招生備取名單(重整)

幼兒園主任 週一, 2018/05/28 - 13:15

1.經教育局107.5.28將公幼招生兩階段備取名單重整後,備取順序,依5、4、3足歲分齡及各該階段登記抽籤順序依序遞補。惟符合優先入園順位1至4之不利條件幼兒、5足歲幼兒,得依序優先遞補。
2.已報到之幼兒未依期限繳回繳款單時,以棄權論,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3.備取名冊有效日至107年9月30日止,後續由本校(園)本權責公告及辦理遞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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