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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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深耕校園金融基礎教育多元化教學方式,
鼓勵教師持續推動金融基礎教育,並培訓校園金融基礎教育種子教師,增進學生對金融知識之學習興趣與正確觀念,
特訂定本辦法。
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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