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9月11日北市教特字第
10830853122 號函修正「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
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辦理。
二、旨揭在家教育服務申請對象:擬申請109學年度第2學期在家
教育之學生,請至特教通報網填報「在家教育疑似身
分」,並俟通過審查後接收學生。
三、於109年12月申請通過在家教育1學期(110年2月-110年6月)或
四、學校彙整學生個別申請資料後連同申請名冊,於110年3月2
日(星期二)前免備文逕送本中心彙辦(連絡箱156,請於
信封上註明「在家教育申請」)。
五、本學年在家教育學生於核定服務期間內如有異動者(下學期
不再申請者),請學校填寫「在家教育學生異動表」逕送北
區特教資源中心。
六、檢附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
審查計畫、在家教育申請表、在家教育申請名冊即在家教
育異動表各1份。(可自行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資料下
載區下載)。
七、如有諮詢事項,請電洽承辦人李陸婷教師,電話:(02)
2874-9117轉1602或至北區特教資源中心網站查詢。
附加檔案 | 大小 |
---|---|
![]() | 9.46 KB |
![]() | 221.72 KB |
![]() | 1.61 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