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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及本市107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本市公私立(含國立)國小現職教師、代理代課教師。
(二)申請時間:107年度申請至11月30日止,108年度申請至7月20日止。
(三)辦理期間:107年8月至12月31日;108年1月1日至7月31日辦理。(學期間以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寒暑假則不限。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參與人員准予公假,但不另行排代。)
辦理方式:詳如附件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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