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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特字第11030246251號
主旨:為辦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展傳統藝術教育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一、為傳承發揚傳統藝術文化,增進本市學生對傳統藝術及鄉土文化之認識與興趣,並鼓勵學校發展地方特色傳統藝術
教育活動,本局特訂定旨揭計畫。
二、本局補助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辦理110年度傳統藝術教育經費,每校以申請一項社團活動為原則。
三、請有意申請補助之學校於110年3月4日(星期四)前完成申請作業,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