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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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因應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至110年2月22日,調整本
市資賦優異學生縮修業年限辦理期程:申請免修課程、部
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分學科跳級者,請檢
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10年3月19日(星期五)
前函報本局憑辦。
三、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
於110年4月15日(星期四)或110年7月15日(星期四)前
函報本局;國小學生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業升學
國民中學者,其送局申請期限為4月15日(星期四)。
四、前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請於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網站(http://trcgt.ck.tp.edu.tw/Pro/Center
/ArticleBrowseX.aspx?sid=042)下載。
五、本案後續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許
婷組長(電話:02-23327125轉15)。
六、檢附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
施要點1份。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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