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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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對象:擔任三年級視覺藝術老師或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老師。
研習日期:107年12月27日(星期四)。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12月12日(星期三)止。
研習地點:臺北市立美術館(臺北市中山北路3段181號地下樓視聽室)。
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人員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進行報名作業,並列印報名表經學校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始完成報名。
(二)本研習係於外辦場地進行之課程,請學員於9點30分至臺北市立美術館B2視聽室報到。
(三)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
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四)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學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
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五)研習專車:當天請學員自行前往臺北市立美術館,交通方式詳如實施計畫。
(六)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1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
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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