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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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03月16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00027538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為表揚優良傑出之身心障礙國民,選拔要點請協助
公告周知;如有推薦人選請於110年4月30日(星期五)前
逕送候選人相關資料予衛生福利部評選,逾期視同無推薦
人選。
三、檢附「中華民國第25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1
份。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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