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07學年度第二學期資 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事宜

特教組長 週六, 2019/02/23 - 16:53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
限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全部學科同時加速及部分
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108年3
月15日(星期五)前函報本局。
三、申請全部學科跳級者,請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
於108年4月15日(星期一)或108年7月15日(星期一)前
函報本局。國小學生於本學年度欲配合學區分發作業升學
國民中學者,其送局申請期限為4月15日(星期一)。
四、前揭實施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請於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網站(http://trcgt.ck.tp.edu.tw/Pro/Center
/ArticleBrowseX.aspx?sid=042)下載。

分類: 
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