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育局來函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 即日起修正本府辦理大型活動防疫標準作業流程

衛生組長 三, 2021/03/31 - 16:02

1 .依來函辦理
(1)出現境外移入導致之零星社區感染病例時,建議取消或延後非必要、非特定對象、活動 形式有密切接觸之集會活動;
(2)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時,建議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 此外,無法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之集會活動應暫緩辦理;
(3)單週出現3件以上社區群聚事件,或1天確診10名以上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建議停止 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或活動;
( 4)本土病例數快速增加,且一半以上找不到傳染鏈時,建議停止所有聚會活動。
2.其他詳附件。

分類: 
防疫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