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北市108年社會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

教學組長 週五, 2019/08/23 - 17:14

「附件三-臺北市108年語文競賽參賽注意說明」第4項:「四、代表本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之競賽員,應參加本市自10月至11月在興華國小、萬芳高中(作文).......、民權
國小(閩南語演說及朗讀).....辦理之語文競賽集訓...」一節,其中「萬芳高中」一節係誤植,予以刪除,另「民權國小」更正為「博愛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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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