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 臺北市跆拳道教育盃錦標賽 競賽資訊

體育組長 週五, 2019/11/15 - 13:59

歡迎校內優秀的跆拳道小將,一起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可洽詢體育組或是本校跆拳道教練)
臺北市 108學年度國民小學教育盃跆拳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 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6 月 28 日北市教體第 10830579171 辦理。
二.目 的:為促進與保障國民之體育參與,健全國內體育環境,推動國家體育政策及運動
發展,順利推展本市國民小學跆拳道運動,鍛鍊強健體魄,並落實發掘跆拳道
運動人才及培育基層技術水準,以奠定培養良好之運動精神。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臺北市立武功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六.比賽日期:109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至 1 月 18 日(星期六)。
109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 領隊、教練報到領取秩序冊。
109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 品勢比賽。
109 年 1 月 18 日(星期六) 對打比賽。
七.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 4 樓(臺北市南京東路 4 段 10 號)
八.比賽組別
(一)對打組(區分為 14 個量級):分國小男子組、國小女子組
(二)品勢組(共黑帶組、高色帶組 1-4 級、低色帶組 5-8 級 3 組)

九、參加資格
(一)民國 96 年 9 月 1 日(含)以後出生之本市公私立小學在校學生(含本市外僑學校)。
(二)學生各組學籍規定: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 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三)轉學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連續 1 年以上之學籍者(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如原就讀之學校於 107 學年度係因諭令停招或解散之學生則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四)身體狀況應經公私立綜合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並取得證明書者(該證明書留存原報名學校備查)。
(五) 凡報名參加之選手,臺北市已立案之公私立小學(含國立學校、外僑學校、特殊學校)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1.品勢黑帶組:須具有合格認證之初段以上證書。
2.品勢色帶組(推廣組):具有跆拳道 8 級以上之級證。

礙於報名程序與作業流程,若有興趣也符合參賽資格的學生於11/30前,完成報名唷!!

附加檔案大小
Package icon VCAA1086007166.zip402.08 KB
分類: 
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