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教育局檢送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號公 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 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衛生組長 週五, 2021/06/11 - 14:46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495A號函辦
理。
二、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26日宣布強化COVID-19第三級疫情
警戒相關措施及裁罰規定,請全體市民眾持續落實遵循,
與本府各機關協力嚴守社區防線。
三、考量國內疫情嚴峻,旨揭公告各項措施涉及層面廣泛,為
求市民切實遵守,建議各機關督導所屬落實執行相關稽查
及裁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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