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文]為降低本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影響,訂定「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0年8月至10月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減免措施」及「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0年8月至10月提供促參及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減免措施」,並自110年8月1日起實施3個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