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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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警察局110年9月7日北市警鑑字第1103094171號函
辦理。
二、為保護身心障礙學生,提高走失身分之辨識效率,該局提
供自願捺印指紋服務,家長倘有相關需求或疑義,請逕洽
該局刑事鑑識中心(聯絡人:張警務正或陳巡官,聯絡電
話:02-2651- 9660)。
三、檢附警察機關辦理自願捺印指紋作業規定1份。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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