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教育局檢送「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

衛生組長 三, 2022/07/06 - 15:56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6月17日藝視字第
1110001829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度仍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
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
必遵守參賽規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
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
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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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