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人員30小時核心課程研習班

衛生組長 週一, 2016/12/12 - 11:04

一、研習對象: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或經教育部承認
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
以上(不可跨領域),但未研習環境教育核心科目,含環境教育、環境倫
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之學員。欲參訓者請先至環保署環境教育資訊管
理系統/認證資訊/專業領域課程查詢(http://eeis.epa.gov.tw/front
/),初步自行檢核符合規定後,再行報名本研習。全程參與並取得研習
時數證明者,即得以學歷向環保署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二、研習地點: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三、報名方式:請各單位人事人員於12月26日前至「臺北e大」(網址:https://
elearning.taipei.gov.tw/)之『實體班期專區』完成班期報名作業。

課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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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研習訊息